一位学校校长因在电邮中称父亲是“有爱心且堪称典范的家长”,并暗示母亲剥夺了父亲的监护权,而被母亲告上法庭,指控其诽谤。 这起案件源于校门口的接送纠纷,已在法院拖延两年,耗费数千纽币诉讼费用。尽管高等法院法官认为这是“毫无根据的诉讼”,但案件仍被推进至上诉法院。 案件背景法官 Dale La Hood 在判决中指出,这起诽谤诉讼应视为“滥用司法程序,并对家庭法院诉讼的附带攻击”。 为保护孩子身份,涉案父母及校长的名字均被匿名化。法官为母亲取名 Sarah Smith,为校长取名 Jennifer Black。 2022 年 2 月 24 日,根据监护令,父亲到校接女儿度过周末。校长与两名教职员却看到一名陌生女子拉着孩子离开学校。校长随即报警称:
后来孩子在母亲家被找到。母亲 Smith 指控这通报警电话诽谤了她。 关键电邮随后,校长 Black 向家庭法院指定的律师发送多封邮件:
母亲认为这些电邮构成对她的诽谤。 法院裁定地方法院首先驳回诉讼,认为:
因此裁定案件“无理取闹,属滥用程序”。 高等法院 La Hood 法官进一步认定:
法官强调,没有迹象表明校长出于恶意或谋取私利,因此“有限豁免的抗辩无懈可击”。 母亲上诉被驳回,但她仍坚持申请提交上诉法院。 成本与影响校长 Black 表示,她因这起“轻率的诉讼”持续承担高额费用,并建议母亲撤诉。 但母亲 Smith 仍坚称,她的诽谤主张有“实质性理由”,案件不应被驳回。 点评:这起案件凸显了家庭监护权纠纷中,学校及第三方角色的微妙位置。法律虽给予保护,但母亲的坚持让案件升级至上诉层级,诉讼成本与社会关注度不断增加。 |